公司叫我转岗位,并且要降工资,这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0:49:16
我目前在公司担任物资员,现在公司叫我去做仓管,并且要降我的工资,想请教各位,这合理吗?请问劳动法中是否有相关的规定,我该怎么办。谢谢!
公司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是事实存在的。如果公司不承认我是公司员工,我又该怎么办?我手头有公司的工资单等凭证。
公司没有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关系是事实存在的。如果公司不承认我是公司员工,我又该怎么办?我手头有公司的工资单等凭证。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上工作岗位一栏是如何填写的。如果劳动合同上的岗位为“物资员”,且你并没有任何不胜任该职位的行为,公司要调整你的职位,必须与你协商并征得你的同意,方能调职。否则公司就是单方面变更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撤销调职的决定。
如果公司执意解雇你,必须对你进行赔偿。你可以得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经济补偿金,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公司未按规定给予你上述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