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我女朋友的父亲元月五日过世了,在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身份证以及房产证都不翼而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58:27
她爸爸在今年的六月份住院时曾经写过一份遗嘱,不知道现在还具有法律效应吗?现在担心会有人阴谋趁火打劫,还请各位大虾雪中送炭,给予我一个应对方案!本人不胜感激!期待您的答复!
这份遗嘱没有公证过,只是他爸爸个人写的,也具有同样的效力吗?谢谢!

一楼和二楼的说法都不全面,而且有的地方说的不对。
应该是:你父亲的遗嘱经确认是亲自书写,并且之后没有办理过公证遗嘱,这样才能生效。如果之后办理过公证遗嘱,此自行书写的遗嘱无效。

他的遗嘱就可以了,是绝对有效力的

遗嘱是有多种形式的,并不是以公证为生效要件的.只要是本人亲自书写,内容合法有效,就没有什么问题的.
至于身份证,人已经不在了,这个身份证已经没有法律意义了,就算有人借用从事一些其他的活动,有没有相应法律效力啊.
而房产证,建议你女友尽快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如果将房屋通过继承的方式过户后,旧房产证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