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的地契还有没有法律效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2:13:42
五十年代出 爷爷买的地 有当地政府的合法手续。现在是否已失效???
我又细看了一下共四张是分别是1952年的契草房田买卖(这张应该是当时的合同)和“河北省人民政府”(这张我觉的就是当时的地证了)上面有滦县人民政府的印县长印财政科长印微收员印河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印 还有收据号数和纳税额。(一共是两块地) 我觉的挺有意思的~ 当时我的爷爷也算是有点产业留给我们 呵呵 不过我个人觉得 52年的地契买卖到现在应该是失效了~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后 就没敢在把这东西拿出来!一直到现在都这么搁着~ 你们知道什么时候成立的人民公社吗?

地契?是建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出的?

很难说,没遇到过这种事情。

如果说有效的话,违反《宪法》,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国家所有。即使不谈宪法,地契的有效性也没有其他法律法规来支持。

如果说无效的话,由实在说不过去,毕竟当初有合法手续。

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建议和当地政府协商,要求他们特事特办。

有效,处理过同种问题,法院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