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否应该办理国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1:44:26
我在2006年年底开了一家经营动漫商品的小店,已经办理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只是还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在2007年1月收到了要求办理国税登记证的通知,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应该办理国税?

我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30天内没有办理税务登记证会有什么样的处罚?

是的,从事货物销售就应该缴纳增值税,因此需要办理国税的税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第六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应该在30天内办理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有的地方可能已经联合办证了)。
超过30天,税务局会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仍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至10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