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与同学吵架,同学把谢打伤,次日,谢某身藏刀,在食堂门口骂同学,同学挥拳打谢某,谢某用刀刺同学致重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5:23:54
谢某的这个行为属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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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某是报复同学,故意伤害.

1.案发前一天,谢某与同学吵架,同学把谢某打伤,导致谢某怀恨在心.
2.谢某藏刀在身,说明了他故意伤害的动机.
3.谢某无端骂同学,为的是让同学生气.他应该对自己的行为有预见性.
4.同学生气了,挥拳打谢某,于是谢某用刀刺向同学.

综合谢某的以上行为----谢某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

防卫过当

故意伤害罪,且致人重伤。事关重大。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律师介入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包括会见,申请取保候审。
.可以进一步联系我。祝你们好运

首先看动机
藏刀于身在先,但没有预计到要发生打架,打急了才用刀
可以偏向防卫过当

但如果是有预谋,这个可以因果判断,比如有没有说过威胁的话在先,是不是交恶等等
算做故意伤害就惨了

动机决定性质(判罚的方向),后果决定程度(判罚的力度)

故意伤害罪 是刑事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