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在庆贺其14岁的生日聚会上,因醉酒与同学发生争吵,用砸破的酒瓶将刘某刺死.问,本案如何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0:39:24
2.甲开枪杀乙,第一枪未中,开第二枪,因为惧怕法律而停止射击.问.本案如何处理
请在10号之前

1、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对于年龄的届定,则是以14周岁生日的24时之后开始。因此,如果生日聚会未延续至深夜12点之后的,则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2、甲的行为未造成乙死亡的危害结果,并且其在犯罪过程中主动停止了犯罪行为,因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中止)。

2、是不是应该未遂呢

1.刑法规定,年满14周岁的,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伤害没问题.
2.故意杀人,要看其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就是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