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样的学校我该怎么办? 大家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6:58:41
我在天津一个高自考学校,由于家里有些变故不得不离开这城市,无奈我要退学了,2006年暑假,我交了一年的学费到现在已经有半年了,今天我象校领导说名要退学的理由,可他们却说剩下的半年学费不能退, 因为他们是按课程学分开课,不按时间来计算.今年的学分有33分,在上半年已经开了18学分了,说市里有明文规定,1年以上学制的学校可按学分收取费用,超过1/2学分则不给退还所剩半年学费! 各位专家,我认为课程安排是在学校,他们直接将上半学期的学分安排的比下半学期多就是想卡住那些要退学的学生! 你们觉得我该怎么办? 怎么才能拿回剩的半年学费 ?

一般学校都是在开课2个月内退学退费,超过了就不退了!

首先应看市里的规定符合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我没仔细看教育法,但个人理解这个规定是合理的.
接下来看你们学校的制度是否符合这一规定,看来也是合理的.
分析你说的:"他们直接将上半学期的学分安排的比下半学期多就是想卡住那些要退学的学生",我觉得不存在这个概念.因为转学的学生本来就少,这么做对学校没有很大的利益.
总结:我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合理合法的.由于自身原因的退学,学校若满足相关规定,就不必退还学费.
PS,如果解决这个问题,就必须对市政府(教委)的抽象行政行为,即制定该项政策的行为提出质疑.但我国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不支持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所以你只能对学校不反给你钱这一具体行为提出诉讼或复议.接受行政复议的机关应该是学校的上级机关,即教育局.接受行政诉讼的是人民法院.

一方面你先找天津市教育局反映此事,听听他们的意见,一方面要把学校关于教育体制的规定找到,和先行的教育法和天津市的教育法规对照看看有什么出入。顺便问下你的学校是民办的吗???

你应该多看看有关法律文件,明文规定是真还是假,要有证据。市里说不给退,又不曾说一定不给退,规定都是人安排的,那就一定有一定的变通性的,如果你真的很困难,你可以给相关部门反应。
祝你好运

主要是学校校长 有贪污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