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女子求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20:49
某女,现年20岁,父亲于2002年过世,奶奶于2000年去世,爷爷于2004年去世,其父亲有5个兄弟姐妹,现与母亲共同生活,父亲名下的房子需要过户,办事人员提出其爷爷拥有1/3产权,需其爷爷的子女共同办理,请问下,此房产的产权构成
房子属于婚后财产,是否产权构成就是50%母亲,余下的50%爷爷拥有1/3,另:爷爷过世的时候,遗嘱并未提到此房,过去5年了,是否可以理解为放弃继承?

你、你母亲和你爷爷都有继承权。
你父亲名下的房产分成三份分别由你、你母亲和你爷爷继承,各占三分之一。
由于你爷爷在你父亲之后死亡,你爷爷继承的部分就由你爷爷的继承人继承,也就是你爷爷的子女继承。

其父亲有5个兄弟姐妹-> 你父亲有五个兄弟姐妹?

父亲名下的房子需要过户-> 这个房子是在你父亲名下?

崩听丫胡说八道,这房子在你父亲名下,你父亲没立遗嘱

你母亲和你有第一继承权,你爷爷和奶奶排在后边!

你父亲就是有100个兄弟,这房子也是你母亲和你的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再说,他说你爷爷有股权,但是你奶奶已经不在世了
所以2/3是你母亲继承的,而另外的是1/3是你母亲和其它的兄弟妹来分的!

你和你地母亲继承三分之二地产权,你爸爸地所有兄弟姐妹继承你爷爷地三分之一,你地奶奶没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