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加“about”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8:34:56
如果在合同的数量条款中加“about”,则按照UCP500的解释,允许卖方交货数量上下浮动多大的范围?这种条款是否合理,为什么?请各位高手帮帮忙啊。急吖!谢谢

由于“约”数(about,approximately)在国际贸易中有不同的解释,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尽量避免使用这个词。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即UCP500的规定,“约”数应解释为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另据UCP500的规定,除非信用证规定货物的数量不得有增减外,在所支付款项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条件下,货物数量准许有5%的增减幅度,但是当数量以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时此项增减幅度则不适用。
这种条款是合理的.因有UCP500公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