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如何调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5:52:49
我是大连人,以前在陕西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辞职去其他城市工作。但是档案没有调动。
现在这个国有企业破产,我选择了自谋职业,希望能够将户口,档案调回大连。我的档案据说在失业经办中心。
现在我在办理的时候,大连方面说我的档案已经在事业经办中心,已经不具备档案调动的条件,必须将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够调动。
请问:
1.如何将档案转到人才交流中心。
2.如果档案在失业经办中心就不能调动吗?如果能的话,我怎么才能办理呢?

到失业经办中心把档案调到陕西方面人才中心(可能需人才中心开调档函),然后再由大连这边人才中心向陕西那边人才中心开调档函,把档案调回。

档案管理各地有些不同的细则规定,可能大连方面就是规定档案在失业中心就不能调档的。你就按照规定办吧。

需要提醒你的是,档案不能由个人携带、保管,档案转接都是公对公的,不经个人手。在人才中心托管档案,需要缴纳一定费用。各地标准不一样。涉及档案转接事项,可咨询两地人才中心。但户口和档案不是捆绑的,户口还需单独办理。

户口办理程序:拿大连这边的同意迁入证明到陕西那边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户口迁移证,然后拿到大连落户。

档案随人走,单位只是保管,在明确了接收单位后,原单位负责开出迁出证明。许多城市现在采用的是人事代理制度,各地对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不同,你需先向接收地劳动局或人事局咨询相关程序。

公务员:单位自己人事部门保管档案,只要不调出公务员队伍,档案就在工作单位。
其他: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新单位如果要档案,开出函到人才交流中心,通过保密程序调档。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