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40:45
因为北京注册一般纳税人门槛过高,所以准备在外地注册,然后再在北京设立分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会不会为将来公司运转带来不便?我是否还要在外地聘请会计,北京分公司还要聘请会计?如果不开立分公司,在北京开展业务是否可行?纳税是否要交两份?以后是否还会带来一些不便?

如果在北京设立分公司,一般不会有太大问题,根据现行规定,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其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至于是否在外地聘请会计要看当地的税务机关的具体要求;北京分公司是否需要专职会计要看各区的要求,想海淀就要求必须有专职会计,找财务公司都不行的。
不设立分公司,也可以在北京开展业务,但是就是开具发票必须由外地的公司开了。
在北京开分公司,不会出现缴纳两份税的情况,增值税各交各的;企业所得税可以申请总分机构汇总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