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叫联邦?或联邦国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2:54:10
是不是就是联合起来帮忙的国家啊? 偶汗。。。

联邦制是若干个单位联合组成的统一国家。
联邦制国家的特点是:
第一,国家整体与组成部分之间是一种联盟关系,联邦政府行使国家主权,是对外交往的主体。
第二,联邦设有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领导其联邦成员。
第三,实行联邦制的国家都认同于统一的联邦宪法,遵从代表国家利益的统一法律。
第四,联邦各成员国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机关,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国籍,管理本国内的财政、税收、文化、教育等公共行政事务。第五,联邦和各成员国的权限划分,由联邦宪法规定。如果联邦宪法与成员国的宪法发生冲突,以联邦宪法和法律为准。

英联邦 (The Commonwealth) 是由英国和已经独立的前英国殖民地或附属国组成的联合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慑于日益高涨的殖民地民族解放运动,调整了同原英帝国其他成员之间的关系。1926年“英帝国会议”的帝国内部关系委员会提出,英国和已经由殖民地成为自治共和国的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南非是“自由结合的英联邦的成员”,“地位平等,在内政和外交的任何方面互不隶属,唯有依靠对英王的共同效忠精神统一在一起”。1931年,《威斯敏斯特法案》从法律上对此予以确认,英联邦正式形成。1947年,印度、巴基斯坦各自宣布独立并加入英联邦。1949年,印度成为共和国,选举了自己的国家元首。从此英联邦成员由需对英王效忠的原则演变为英联邦成员“接受英王为独立成员国自由联合体的象征”,英王是“英联邦的元首”。

英联邦不设权力机构,英国和各成员国互派高级专员代表大使级外交关系。

英联邦总部和常设机构均设在伦敦,其组织机构有:1、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通常两年举行一次会议。1966年以前在伦敦举行,自1966年起轮流在成员国中举行,由东道国政府首脑主持。会议不通过决议,会议发表的总原则对与会国没有约束力。2、亚太地区英联邦政府首脑会议;从1978年起每两年举行一次,讨论共同关心的地区性问题。3、英联邦部长会议;包括每年举行的部长会议和不定期举行各类会议等。4、英联邦秘书处;1965年成立,负责成员国间的协商和交流。5、英联邦基金会;成立于1966年。此外,英联邦还有一些专业性组织,如英联邦议会协会、英联邦新闻联盟、英联邦广播协会、英联邦青年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