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一个女人合作生意财产被她霸占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6:08:58
2006年大年二十九我与李爱莲在网上认识了,初一见了面并发生了关系,她四十多岁比我大几岁,她告诉我她在镇上没有什么生意,丈夫是外地人常年不回来,我们商量在县城合作做生意,于是我在县城租了店面买了货架进了货,她说还欠人家两千元债,让我先替她还上,我就拿了两千给她,我前后花了一万多元,都是我自己出的钱,她自己在那里经营,后来好多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她是骗男人钱的,作风不好,家人极力反对我与她交往,有几个月我没有去她那里,但当我又去她那里时被她赶了出去,说什么东西都是她的,可是东西明明是我的,公用电话也是我的身份证办的,有好多人能证明什么都是我操办的,可是被她侵占了我该怎么办,怎么能要回我的财产?是报警还是起诉她?

自古以来,此类讹钱的行为就很多很多。
报警,无济于事;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因为,这是民事纠纷,你缺少很多证据,她不会构成“经济诈骗”的。
首先,你没有你们合作经营的“协议书”;
其次,你没有她2000元的“借条”;
第三,你没有进货时的所有发票。
虽然大家包括警察、法官都相信1万多的投入都是你的,但法庭只承认证据。
“吃一堑,长一智”。你还是自认倒霉吧。

你要收集相关证据,这是主要的要件啊。[视听资料等]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