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有限责任公司被大股东控制,小股东权利被侵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2:45:12
我在一小的高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公司年收入约500万,利润约300万,
公司由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改制时大股东以房产为要挟(当时我们住的还是公房),强行通过了公司章程,大股东占51%,我们其他人每人约4%,章程规定:1、公司可以提任意公积金,2、股东离职后必须以出资额原价出卖股份,且不得卖于除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
这样连续六年了,每年按出资额的20%分红,也就是我们每年才分配4000元。问题:1、现在我想离职了,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2、公司章程合法吗?
具体是:大股东31%,其情妇20%,其他人尽管是4%,但估计不会不会有多少人站出来跟我一条战线,毕竟人家还得在那儿混饭吃,我之所以走人,就是因为我才30岁,我不想在那儿窝窝囔囔地做人。

1、首先,章程是股东之间合同,只要章程签订的时候没有违背意愿,就是合法的,除非条款严重违反了某些法律禁止性规定。而且公司已经经营这么多年,即便条款规定不合法,可能你也已经丧失了撤销权。

2、如果你想离职,就应当在离职前解决股权的转让问题。如此简单地在此进行询问是不恰当的也不慎重的,建议你带上公司的章程以及相关资料,好好地咨询一下当地律师。根据公司法,你还是可以让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的。

由于此问题过于专业,建议委托专门的公司法律师代为主张权利,我这里只能给你一些简单的分析,仅供参考。
1、首先,公司章程是不合法的。要想通过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只有50%以上股权通过的公司章程是无效的。公司法44条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且公司也不可以任意提取公积金,要提取公积金,必须召开股东大会通过。同时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份的限制也是违法的,股东有转让股份的合法权利,不能限制股东出让股份的价格。而且
2、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你们公司的这种情况,已经属于大股东滥用其独占性地位了。对此,你离职的时候可以先于公司进行协商,对于转让的对象,如果你想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而其他股东不同意,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你的股份,如果不购买的话视为同意转让。对于转让的价格,你可以要求以股份的现价进行转让。如果公司既不同意以现价购买你的股票,又不同意你将股票转让给他人的,你可以提起以公司为被告的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公司章程无效,同时要求公司以现价购买你的股票。

找个律师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