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举证期限后,能否增加诉讼请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2:15:01

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第三十五条 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

也就是说,一般是应当在举证期限界满前提出,但如果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作出的认定不一致的,是可以例外的.

对,法律上是这么规定的。但是这要看具体情况了,比如说有些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案件,起诉时原告需要估算一个赔偿的数额以便法院计算诉讼费,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可以根据结论再增加诉讼请求,一般是在开庭时提出。一般,民事案件开庭时法官也会先问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有变化。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有关规定,增加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内。

法律规定是一方面。先是操作又是一方面,在法庭上新增加诉讼请求没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