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制的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7:28:30
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相同
意思是指在管制期间剥夺政治权利
还是指管制执行完毕之后再剥夺政治权利,且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已经执行完毕的管制的期限相同

1、根据刑法第38、40、41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是指管治期间同时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管制执行完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执行完毕。

根据刑法第38、40、41条的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补充: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期限相同是指在管制期间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刑执行完毕,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也随之完毕。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你好,请参考我国刑法对管制的规定:
第二节管制

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
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
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
机关批准。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
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
制。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
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1:三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2:管制刑执行完毕,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也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