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6个月以后又起诉法院叛离婚有法律依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5:40:38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超过6个月可以再次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七项规定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但对离婚撤诉后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所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六个月以后

起诉离婚6个月以后又起诉一般可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没有强有力的相反证据,可以判离婚.

你好,这是由法律依据的,如果第一次离婚请求没有被法院支持的,6个月后,又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第二次法院一般就会支持离婚请求的。

不管是第一次起诉还是起诉六个月以后重新又起诉的,都要有相关的事实和理由,只要证据确实充分。法院都应当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