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侵占我的果林我是否应上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1:29:34
县政府于1992年号召我村(屯)灭荒造林种果,我村发动几十户村民和一些外来农户建起了420亩开发果林,当时县领导也组织了各单位机关干部出钱出力协助,帮我们挖坑种树,在果场经营当年,得到了县经济开发办70%的果苗扶持款用于购买果苗,在1993年又得到县经济开发办1.7万元水果护理费支持,1994年当时的县长还组织过果农代表外出参观学习种植技术,正是当年政府的热心号召和扶持,所以我村果农才积极响应,有些甚至卖掉原来的房子举家搬到荒山上一心一意植树种果,当我们把一切都投入这片土地,我们的果树开始有收益了,县领导也换界了,新上台的领导为了搞工业发展,看中了我们当年开发的这片荒地,把我们这些农户告上了县法院,官告民的结果可想而知,县法院判决我们所有果农30天内无条件清理掉果树和房屋,恢复荒山的原状。理由是当年我们只跟乡政府签过土地使用权没跟县政府签,可是咱们都是农民,当年哪懂得这个区别,而且当年见是县领导号召的,又有乡政府盖章担保,以为权益为保障才会那么卖命的去开发那片荒地,现在这种判决只能让我们欲哭无泪。我们想上诉,又担心胳膊拧不过大腿。请各位好心人帮我们出出主意。
如果真的没救的话,看来我也只好上吊算了,反正一切都没了。
有朋友建议我们请律师,其实我们已找过不少律师问了,律师都是说不敢担保赢。但无论输赢都得按申请赔偿金额的20%交律师费,而且先交费然后才帮打官司。但我们未获政府赔偿哪来的钱请律师呀。果农的生活很艰辛,当年我们不懂种植技术,走了很多湾路。又偏听政府的指导种下很多没有效益的果树,(注:当年虽然政府免费提供了果苗,我们种了几年后不但没有挂果没任何收获,反而赔进去大量劳力和资金。我们也只好苦水往肚里咽,之后就再也不敢要政府的免费果苗了,都是自己到外地去购买和引进的,又花了一大笔资金。)现在这几年果子也不好卖,大多数果家都是勉强养家糊口。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请律师呀!

找个律师 会帮你摆平滴`` 政府会给你赔偿金

一般上诉没用。
这种事情一般找《焦点访谈》等新闻机构曝光。

相信法律,相信自己!

“当年我们只跟乡政府签过土地使用权没跟县政府签”,就没用?还要乡政府干吗?
根据法律,跟村里或者跟农户直接签的合同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