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交通事故我母亲能否单独起诉对方车主与保险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2:35:50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网址:http://202.108.43.235/upload/84/74//51318474.1929651082.JPG
2005年11月9日,我母亲行人沿着货车行走被摩托车撞成重伤,摩托车驾驶员死亡,该车购买了第三者险.交警调查的基本事实不属实.其实行人是沿着货车行走,(该路段禁止停车)发生事故后该货车立马就开跑了,导致了交警认定行人横过公路没有确认安全通行负该事故同等责任.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交警05年12月14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我母亲是05年12月19日出院,2006年1月13日交警作出调解终结书,我方决定在2007年1月12日到法院起诉肇事车辆的车主与保险公司,由于驾驶员以死,这起交通事故能否单独起诉对方车主与保险公司?在法律上有何法律依据?

当然可以单独起诉.任何人受到人身损害都可以要求损害者予以相应赔偿,不管同一事故中受到伤害的人有多少!

不可以的,这属于民事纠纷,由于事故中间你母亲和摩托车驾驶员才是当事人,保险公司只是对方的保证机构,你你起诉对方驾驶员的同时对方保险公司应该作为第2被告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