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级工伤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9:21:02
2003年已赔偿现在还能否要求赔偿?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法院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十级伤残乘以10%。
所以乙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赔偿是不一样的。
城镇居民: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x20x1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20x10%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02306.html?md=3

参考资料: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9587811.html?md=3

2003年已赔偿现在不能在要求赔偿,因为时间过期。

如果2003年已经获得赔偿,那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