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指的是?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1:32:38

背书
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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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时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记名背书;未写明受票人姓名或受票单位名称的,称不记名背书。经过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人负有担保票据签发者到期付款的责任,如果出票人到期不付款,则背书人必须承担偿付责任。经过背书,票据的所有权由背书人转给被背书人。一张票据可以多次背书、多次转让。背书有限定性背书、空白背书、特别背书、有限度的背书和有条件背书 5种方式。

背书

通常意思:背诵念过的书。

背书在我国台湾地区的意思:在台湾,背书一词来自商业用语,支票在转让的过程中有一种是转让支票出去的人要在支票背后签名(或盖章),称为背书。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

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你的事情或为你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比如说;我为这句话的真实性背书.

台湾的字典的解释;

【背书】

注音一式 ㄅㄟˋ ㄕㄨ

注音二式 bi sh

相似词

相反词

解释 背诵念过的书。如:父亲管教很严,每天要我背书。

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表示该票据或单证的权利,由背书者转让给被背书者。

“背书”就是背书转让 的意思。

1.背书交付
指收款人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在汇票上签章并作必要的记载所作的一种附属票据行为。
(1)汇票以背书转让或以背书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时,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个人须记本名,单位须记注册全称。只有在少数情况下,如继承、企业合并、破产受偿等情况可以是无记名汇票。
(2)票据凭证不能满足背书人记载事项的需要,可以加附粘单,粘附于票据凭证之上。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应当在汇票和粘单的粘接处签章,粘章上的记载事项与汇票上的记载事项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果粘单上第一记载人没有在粘接处签章的,粘单上记载的事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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