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中劝架者被打伤,请问这医疗费是否应该由两打这位劝架人一方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20:38:57
他们是一个工地上的,因那几个四川人材料不够而动用了福建人的一点材料,而争执至打架,但是被打成重伤(脑淤血)那一位并未参与到这整个动用材料事件当中,是走过去想弄清怎么回事时被福建人不明就理地打成重伤的。
因为受伤者也是四川人跟参与到动用材料事件的几个人是老乡!!所以会不会对他索赔问题的解决是不是很不利??
1、打人的那几个福建人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这个是没有问题的。这些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等。
2、这种伤害可能会构成工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受到了意外伤害,因此可能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建议尽快到劳动局去认定工伤,一般都是单位去认定,如果单位不去的话,自己也可以去认定的。
3、工地是要承担责任的。首先,工地对自己的工人和工地负有管理责任,而工地显然没有尽到这个责任,没有及时制止打架事件的发生;其次,打人的那几个福建人,属于工地的工人,而且是因为争抢建筑材料,才将他人打伤的,对于雇员的伤害行为,雇主是应当承担部分责任的;第三,受伤的工人也是这个工地上的,而且是为了工地的利益才受伤的,因此雇主对于雇员受到的伤害,应当进行补偿。
4、从上述分析可知,承担责任的主体是打人的那几个福建人和工地的老板,可以直接跟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那几个福建人和工地老板为共同的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如果构成残疾了,还应当支付残疾补偿金等残疾人费用。
如有不明之处,请补充提问。
是打人的十几个福建人 谁打的谁拿钱 工地老板老板有一定责任 按道理也该拿钱 但是估计他不能讲道理 让他拿钱不现实
那十几个福建人犯有故意伤人罪,如果找不到主要肇事者的话,就把
他们一起起诉,并且将工地老板列入被告名单中! 因为,是在工地上
争议工作事情引发的纠纷,也属于工伤! 所以,工地老板也有连带责任,
他们属于共同被告 都可以起诉
是打人的十几个福建人 谁打的谁拿钱 工地老板老板有一定责任 按道理也该拿钱 但是估计他不能讲道理 让他拿钱不现实
那十几个福建人犯有故意伤人罪,如果找不到主要肇事者的话,就把
他们一起起诉,并且将工地老板列入被告名单中! 因为,是在工地上
争议工作事情引发的纠纷,也属于工伤! 所以,工地老板也有连带责任,
他们属于共同被告 都可以起诉
我是做调解工作的。(条件是有某单位参与此事。比如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