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12:57
1、新办公司,必须要有专职会计吗?如果企业规模比较小的话,是否可以由股东或法人来做账?
2、每月到税务局报税时,相关的票据是否必须要法人或股东签字?还是要会计来签字?

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必须设立相关会计职务,或请会计代理记帐机构做会计核算的动作,否则会做相应的罚款。并未有规定股东或法人不能做帐。
每月到税务局报税时,必须要有企业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或是财务负责人,如果没有的话,就由法人代表或股东签字。
至于票据就根据票据类型而定,并非所有都要求法人或股东签名的。

1、股东或法人也可以做账,只是股东或法人做帐了那他还有时间去经营吗,建议最好找专职会计或委托会计机构为你做帐
2、相关的票据必须要法人或股东签字,切记

从理论上来说是必须要专职会计,但是对于确实无能力建帐的单位可以委托代理记帐机构记帐,与其签立委托合同.相关的票据必要要法人签字,并且与银行预留章相符,否则无效.建行现在对于取大额现金还要出具具体使用的情况表,广西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