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自然人、商法人、商合伙这三大商事主体有什么优缺点呢?区别也可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07:10

商事主体:依商法规定、独立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商事主体的特征
必须是商法上确认和规定的主体
必须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
必须是商事活动的参与
·商事主体的构成要件
名义独立:无论何种商事主体类型,都必须拥有自己的姓名或者名称(商号)
资产分割:必须拥有独立于投资者的财产
经营自主: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活动(组织体的共同意志)
责任有限
商法人中股东出资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后果承担独立责任
商合伙先以其全部财产承担相对独立责任,不足部分由合伙承担无限责任
商个人以其个人财产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但一般先以其经营财产赔偿为主,商个人的资产相对其生活资料仍有一定的独立性
·商事主体的分类
是否以登记注册为要件
法定商人:从事法定的特定商事行为的商人,不以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为要件
注册商人:依法进行注册登记,并以其核准的营业范围为其商事行为的商人
任意商人:依法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商人,有登记的权利而无登记的义务
依照商行为和商事主体形态相结合的标准
固定商人:以营利为目的,有计划反复持续地从事商法所列举的特定的营业行为的商人
拟制商人:虽不以商事行为为职业,但商法将其视为商人
依照经营规模的大小
大商人:“完全商人”,以法律规定的商行为为经营范围,完全符合法定标准的商人
小商人:“不完全商人”,营业规模小,设备简单,经营范围较小的商人。小商人一般不适用有关商事登记、商号、账簿之义务性规定
以组织形式责任制度为标准
商自然人:独立从事营利性行为,享有商事权利和承担商事义务的公民个人
商合伙:由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商法人:依照法定条件、程序设立的社会组织,拥有自己的财产、有自己的名称、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区别主要在于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不同,细说一天一夜也说不完
最显著的区别在于自然人和合伙承担的是无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