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离婚问题怎么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2:09:09
夫妻今年都四十多了,有一双在上大学的儿女,女儿即将读研,本科贷款一万人民币,儿子本科还继续要父母供给学费,不动产很少,银行存款估计也不多,如今夫妻闹离婚,这个案子怎么判?孩子的学费应该由谁承担?儿女的赡养义务怎么判?如果父母再婚,儿女是否要对继父继母尽赡养义务?
请问这个案例会不会涉及子女的赡养义务的分配问题?
比如说会不会要求哪个孩子赡养父亲还是母亲?会不会要求父亲或母亲究竟负担哪个孩子的学费?谢谢了!

1、财产分配问题。如果夫妻离婚,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定上的共同财产和债务是要共同分配和承担的,或照顾有困难的一方.
  2、子女的生活和学费问题。 父母对于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虽然一双儿女都已成年,但由于学业,在生活上缺乏独立能立,父母双方都要给予支持,共同负担。
  3、儿女的赡养义务。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具体怎么实施,根据个人情况或协议。
  4、对继父母的问题。要看继父母和继子女有没有抚养关系,这是相互的问题。但是本着公序良俗的传统,在一定的条件下应该善待老人.

  补充回答:在父母和子女之间抚养与赡养义务上,可以是协议比如女孩归母亲,男孩归父亲抚养,但是那一般是对未成年人而言,对于成年人不用.看看下面吧!
  通常说来,父母对已成年的子女没有抚养教育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如果能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也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不过,以上仅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我国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正、通过)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可见,子女成年后,并不意味着父母可以一概而论地不再支付抚育费。从你来信反映的情况看,子女虽然已成年,但由于仍在校读书,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尚无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其父母还应承担其一定的抚育费。

1、该案争取调解。如果当事人执意离婚,针对子女问题原则上子女成年满18周岁父母即完成抚养义务,但对于仍在校就学,无法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自己的生活来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