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刑诉法时发现被不起诉人也有权对不起诉决定进行申诉,可是为什么呢?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7:22:30
我看刑诉法时发现被不起诉人也有权对不起诉决定进行申诉,可是为什么呢?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被不起诉人应该是处于有利地位,怎么还会对这个结果申诉呢?

1、不起诉的决定有几种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百四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2、对于不起诉并不是表明被不起诉人无罪,根据法律规定和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有可能是检察机关认为被不起诉人已经构成犯罪,只是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不能追究,所以才不起诉,如果被不起诉人认为自己确实没有干任何犯罪事实,或者根本不是自己做的,那么他当然要申诉。因为这个决定的内容与现实、工作、就业等等都挂钩的。

最佳答案有些错误 被不起诉人只有在--酌定不起诉---的情况下才能对不起诉决定就行申诉。在对法定不起诉以及证据不足不起诉(存疑不起诉)这两种情况下---根本没有申诉的权利

这个问题是这样的。
你看看什么情况被不起诉的》???被不起诉并非不构成犯罪的最终标明。而是诸如证据不足、犯罪较轻等多种原因。给社会大众的印象仍然是这个人有问题。。。。所以你要的是完全不构成犯罪的确定、当然你也就有权申诉了。。

起诉和申诉不是一个定义,只有当事人有起诉权,起诉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有申诉权,申诉无法律效力。

不起诉的同时可能做出某些行政方面的处罚。
如果被起诉人不服的话可以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