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不是应该按照原告的要求去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1:03:45
也就 是说 法律最终判的结果应该符合原告的最终意愿.是吗?
你好,可不可以这样来回答:
1、在诉讼中,原、被告两造对立,法院处于中立的地位。
2、在民事诉讼中,法院行使的是被动的审判权,就是说其审理的范围是由原告来决定的。
3、原告起诉肯定会有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履行一定的义务。
法院的作用就是在听取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后,同时听取被告针对原告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的抗辩理由后,看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应当获得法律的支持,如果是,就判定原告胜诉、如果否,就判定原告败诉。
因此,如果您问的是法律裁判的范围是不是应符合原告的最终意愿,是的。因为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不要求法律解决的事,法律不会主动来干涉。
但如果您问的是法律最终判的结果是不是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不是的。因为法律作为衡量的标准是固定的,只有得到法律的积极的肯定的评价,判决才符合原告的意愿(即要求被告为一定行为的诉讼请求),否则,原告的诉讼请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的,判决将不符合原告的意愿。(其实按这种逻辑去看诉讼行为的话,那么原告就不会败诉了。)
不是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如果原告胡说八道,法官回判决被告胜诉的!!!
原告的要求符合法律的规定的,最后的结果应是遂其愿;但原告的要求无法律依据的,法院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一般来说在民事诉讼中,法官会充分考虑原告的诉讼请求。举个例子:假如被告应该赔原告1万元而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赔付2000元,法官就会判2000元,如果原告请求法院判决赔付2万元,法官就会判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