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权利没收东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16:37
我有个朋友因为去偷车牌从而敲诈别人 从中弄得钱有1450块``
在偷车牌时在车上贴张纸条上面留着电话号码``然后要车住打打钱打指定的银行帐号上。后来被派出所给抓了,还罚了5000元才被放出来在里面还给派出所的人给毒打了一顿,
手机和400块钱都给没收了
可是我朋友用的手机是和我借的,现在手机还给派出所给没收了!
当我去派出所要拿回我的手机时候(也带上了我的朋友)派出所的人说手机没收了不能给我,和说案子没有解,还过几天要我朋友去派出所
请问派出所有权利没收我的手机吗?还有在审讯的时候派出所有权利打人吗?被罚款后我朋友放出来了(拘留24小时之后)派出所的人还要我朋友去派出所干什么?是不是还想从中要钱?如果还要我朋友罚款这样合法吗?我朋友该怎么做??

手机能拿回来吗?

我在借手机给我朋友作案时,我是不知道他们是在偷车牌所以才借给他们的

公安机关在法院未定性、未下判决通知的情况下,有权依法没收非法所得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安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根据案件情况,有权查封、扣押赃款赃物,有权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违禁品。

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扣押、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
  司法工作人员贪污、挪用或者私自处理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
十四、赃款赃物
  48.对于赃款赃物,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财物以及依法销毁的违禁品外,必须一律上缴国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或者私自处理。
  关于赃款赃物的处理,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九十八 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以下处理:
  (一)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依法随案移送。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不得以未移送赃款赃物为由,拒绝受理案件。
  (二)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赃款,应当向人民法院随案移送该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该金融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三)查封、扣押的赃款赃物,对依法不移送的,应当随案移送证据清单、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由人民法院通知查封、扣押机关上缴国库,查封、扣押机关应当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

1、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