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号和顿号的正确运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5:12:17
一句话中连用书名号,书名号中间是否打顿号?依据?

不用加。
1、如果楼主是要考试用的话,最好专门查一下最新的使用规范。因为我国的语言和标点规范总是不停在变。我查了一下手边一本几年前的编辑手册,是不加的。
2、如果楼主跟我一样是编辑,那就更不用加了,因为标点符号本身的功能一是划分字句,一是辅助表达。连用书名号本身已经足以将书名划分开,加顿号属于画蛇添足。
3、我在某省级人民出版社任编辑,我社质检标准为不加,出版局质检标准为可加可不加。

书名号只表示那是一个书名,一个特殊名词,并不能代表停顿,所以要加顿号,如果说别人明白这里是个停顿,就不用加的话,那是不对的。那一个人要是文学素养高一点,就是不用标点他也能看懂的,这样就可以不用标点了。用标点符号是一种语法规范,大家都遵守这个规范,才能有利交流。不管人看不看懂,该加的地方就得加,这就是规范。

最讨厌一楼这样长篇大论照办照抄的答案.

不用加,具体原因我也说不好,但是我特意去看了一些文章,类似是都没有顿号,可能书名号已经有停顿语气的功能了。

应该加。

书名号连用之间应加顿号,因顿号的作用是句内并列词或词组的停顿,而书名号连用符合这一原则,每一个书名加了书名号即是一个小单元,它的用法就如同“李××、张××、王××”或“7、8、9、10”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