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予执行裁定的补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54:15
今天在看书时,看到这样一段文字,我看半天没明白,希望有人帮帮我,最好举个例子,我好能看明白.
在先予执行之后,如果申请人败诉,或者判决被申请人给付申请人的数额小于先予执行的数额,那就意味着申请人通过先予执行所得的利益的全部或一部分已经失去了法律依据,对方因此而蒙受了损失.
(看了好久没都没看明白……)

个人认为那意思就是举例说明喔:

假如你是申请人,要求对方赔偿你损失,你要求赔偿的金额过高时你将不会得到赔偿并且对方的一切相关诉讼手续费用都由你来承担.所以再你估算索赔金额时不能过高.

对于多出的部分应当回转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