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事应该索取报酬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1:40:19
孔子的一个学生,偶然救了一个落水的小孩。小孩的家里为了答谢那个学生,便送了一头水牛给他(当时的一头水牛相当于现在的一辆宝马哪!)。学生便问孔子应不应该收下,要是收下了会不会影响自己高尚的节操。孔子坚定地说:“收!”便解释说要是他不收下,就会使别人不乐意帮助别人,造成不良的社会风气。但是他要是收下了,就可以鼓励别人多帮助别人。
那么,我们做好事应该索取报酬吗?

还是不要主动索取的好,但如果是人家自愿给的,干嘛不要。象日本法律里明确规定,拾到东西归还的,失主必须要给付拾得者报酬,否则不能领回遗失物。我国法律虽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合同法中已经规定:悬赏广告的悬赏者必须兑现自己的承诺,否则便要承担违约责任。

这是一个道德问题,从道德上讲是不能索取报酬的。但是为了弘扬优良的传统和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出发,社会上对取报酬的度也做了调整,比如最近就有人大代表提议对捡到别人财务送还失主的可以收取在相应时间的保管费等。 相信通过时间的变迁,法律会越来越人性化,

你用的是“索取”一词,当然就不行了。
如果是受助者在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表其心意主动给的,也未偿不可!!

都可以。。。鼓励是好的,但是不能太多啊。。一部宝马。。。。。。那我宁愿学雷锋。。免得给媒体暴光给人骂!

只要不是主动的去要回报,别人给的,又是其能力范围内的.是可以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