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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5:47:22
我朋友出现车祸,1死3伤。是我朋友驾驶车辆送死者及其老公去死者亲戚家。朋友与死者为要好朋友出事故后双方都很难过,交警部门判定肇事车辆与我朋友车辆责任各占50%,裁定完毕已经执行。但是死者父亲让我朋友单独去他家里签署了一份协议,大致内容是:1.死者父母现年60岁,能活到80,要求每月600元保姆费,共计约计14万元。2.死者抚养费4万余元。3.死者培养费3万余元等.共计23万元。且协议下注明该协议与交通部门处理无关。在他们让我朋友单独去的情况下,在死者家里签署的。他们还找了公正人。他们是利用我朋友在万分悲痛的情况下让其签署的。而且他们让我朋友签署的三份协议中我朋友一份没有。交通部门处理的结果已经完成。该赔的钱也都到位,并且处于亲友关系我朋友还单独送给死者家属几万元。我认为交通部门已经处理完着事情他们私下又这样, 请教最佳处理办法
我朋友当时去签协议的时候是怀着万分内疚的心理,并且是受到死者家属语言的诱导下签署的协议。按理来说交通部门已经处理完了,我们再给他的补偿应该算为情感之内的补偿与法律无关,但是他们诱导的那份合同又牵扯上法律问题,而且协议上明确规定了‘与交通部处理结果无关’着算不算诱导,在法律上承认吗?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如果按照你所说的,既然交管部门已经对事故处理完毕,且已赔付到位,那么,你朋友是完全可以不用再另行承担赔偿责任的.
现在只需要明确一个问题,那就是你朋友签订这份协议是在一种什么情况下或是出于什么原因签订的.
如果确实是你朋友的真实意思表示,那也没有什么,因为毕竟人的死亡是用多少金钱都弥补不了的.如果你朋友自愿在法律规定的补偿数额之上另行补偿,当然是可以的.
但如果你朋友是在受到了胁迫或是其他非自愿情况下签订了上述协议,那么建议尽快申请撤销该协议.当然了,这会是有一定难度的.

如不是真实意思表示,你朋友可以依法起诉撤销该协议,或者请求确认无效。建议详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