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合同工的待遇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24:19
我是国有企业的一名合同工,工龄30年。现在企业破产了,我们跟正式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安置费不一样多。正式职工领取3年工资,合同工则领取1年工资。请问,领取的多少有没有相应的规定?有没有相关文件?
另外,技师有没有特殊待遇?
感谢朋友们帮忙!
回答者:henlijing - 秀才 二级 1-17 13:20
你这回答我昨天在网上搜到了(网址:http://www.jschina.com.cn/gb/jschina/job/law/hotspot/userobject1ai504397.html),我想要问的是领取安置费的多少具体有没有规定。不过谢谢你的回答。

最高不得高于当地平均年收入的3倍,多少视工龄而定.
具体情况根据当地情况决定.
关于技师好象没什么特殊待遇在这个问题上.

不太清楚

就你的问题,我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据介绍,当前确有一些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因各种原因破产,对于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的安置,一般有几种办法:对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金;对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所有制职工可以在经济补偿金和自谋职业一次性安置费中任选一种,领取自谋职业安置费的职工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经济补偿金的职工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合同制职工发给经济补偿金并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上述情况,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做了规定和说明:一、根据《国务院关于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精神,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安置国有破产企业职工时,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对自谋职业的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以鼓励和帮助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实行这项政策,应坚持职工自愿的原则,规范操作。二、对未提出自谋职业申请或虽提出申请但未实现自谋职业,以及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企业在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