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50:09
我母亲与继父在1994年结婚,之后共同购买67平米的住房一套.继父那边有3个女儿,我母亲只有我一个女儿.请问如果母亲过世后,我能否继承此房的一半?谢谢回答.

按法定继承不能,遗嘱继承就有可能。
先说法定继承:
房子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首先要析产,要一分两半,其中一半是你母亲的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另一半属你继父的财产。如果继父家的孩子在你母亲和继父结婚时已经成年的,由于你母亲与其未形成抚养关系,所以不能作为法定继承人。也就是说属于你母亲的那部分房产要由你、你继父、你继父的那些在其与你母亲结婚时尚未成年的孩子、你母亲的父母(如果你母亲去世时还在世的话)来均分。
如果采用遗嘱继承,需要你母亲立遗嘱写明在其去世后,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房产全部由你继承,由于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则在其去世后要按遗嘱来分配遗产,这样的话属于她的那一半就全部归你了。

那要看,你母亲和继父结婚时,你和他的3个女儿都成年了没有,如果发生了抚养关系的话才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