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的实际收入,是个人没有交各种保险之前的收入,还是交完险之后的收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3:02:12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扣除按规定缴纳的保险金后的收入为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实际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1600元/月。
不超过500元的,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 %,速算扣除数为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 %,速算扣除数为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为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速算扣除数为15375

根据规定,个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金、补充医疗保险金属于工资、薪金的组成部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从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中扣除。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存入银行个人帐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实际收入是扣除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纳的三险一金或四险一金后的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包括: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的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实际收入是扣减国家规定的保险费一定比例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