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老板死了,他有3个儿子,其中一个精神病,可以分到家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02:18:12

不能
精神病不是自然人 杀人都不犯法呢 有钱怎么就能摊上啊 那谁都当精神病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精神病不属于散失继承权的范畴)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二章 法定继承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可以,精神病人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当然可以,《继承法》上有相关规定的,你可以看看。

若其中有人愿照顾他,会少分一些,否则应该会多分。

精神病人在自然人都享有的权利方面和正常人都是平等的.所以可以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