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问题,有关政策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9:29:08
某地方政府有一文件,有其中内容:“财政部门从各乡镇和各单位在职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10%作为招商引资保证金,年底完成任务者补发,完不成任务者充公,作为招商引资基金”,这样的规定是否侵犯了职员的利益,是否合法?

很明显的不合法.

属于乱收费,乱摊派.
只要扣了,你就可以起诉.
针对该扣费行为起诉.
至于扣费的依据(那个文件)要通过一定的立法监督手段来审查和撤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