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三方协议的问题,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38:56
我在毕业后与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但我没有通过之后单位的体检,所以在签合同时单位没有和我签,并让我回去先养身体,可是很长时间过去了,单位也没有消息。
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就算不要我了?我如果想去其他单位还用再签订三方协议么?请大家帮忙!!

首先你得的什么病啊?可以养好的话那肯定不会不要你的~三方协议签了就有效啊~
如果是其他慢性病,或者说好不了的病,那就难说了~因为你在和单位签三方的时候,对方并不知道你有病史~所以可以说是隐瞒~

如果你还想与其他单位签,必须先向原签定的单位提出毁约,达成一致后方可~
然后原单位开据证明,你才能回学校办理新的就业协议~

签了就算数!不要你的话就算违约!

三方协议,也就是 就业协议吧,

如果你对的是机关单位, 三份协议是有效的,

向我们现在说的 合同制 是没有这三份协议的,

而上学出来的就会有 这三份协议,和机关单位签定以后,
就是我们以前说的干部(现在都改公务员制了,可能干部这个词会取消以后).

如果你要去公司或者企业上班的话,根本不需要这三份协议,只要签定书面协议就行了.

其实这三份协议的根本用途就在于, 有了这三张纸你才有资格进入机关单位上班.

否则你进单位也是, 干部,合同制,雇佣工,临时工,
只能是后三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