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建筑安装,又有销售产品,应交纳何种税?营业税?增值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25:08

首先要看是混合销售行为还是兼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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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混合销售行为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应税劳务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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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提供建筑安装工程和销售货物为混合销售行为就应该征收营业税。

  二、兼营
  第六条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兼营的非应税劳务是否应当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企业有建筑安装收入的缴纳3%营业税,销售产品的收入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7%,小规模4%或6%),并按缴纳的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缴纳7%城建税、3%教育费附加。

应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没有分别核算的按高税率(增值税)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