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学说的基本内容及对社会矛盾的启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4:35:17
万分感谢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学说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不是对抗性的矛盾。
第三,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呈现出既相适应又相矛盾的特点。
第四,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的。
意义:
第一,这一理论打破了“自身完全适合,矛盾出自偶然、来自外部”的形而上学社会主义观,进一步提示了社会主义的历史面貌和发展规律,从而使辩证法能够在社会主义中得到进一步的贯彻;使我们党在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面前不致缩手缩脚,而能居于主动的地位。
第二,这一理论科学地提示了社会主义社会整体结构(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的矛盾统一体),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社会基本矛盾各方面的对立统一),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与前社会主义社会的联系与区别(社会基本矛盾内涵的同一性与性质的差异性),这样,就为我们进一步科学地揭示社会主义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三,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运动发展的运行机制,把衡量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合理性的根本标准,放到它们与生产力适合与否的关系上,从而,为我们党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根本环节以带动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解决,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指导。
第四,这一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非对抗性)和状况(基本适合基础上的矛盾),从而,为我们党指明了解决这些矛盾的基本途径——以发展生产力为基础,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而不断解决之。
第五,这一理论的逻辑展开形成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从而,为我们党正确对待社会主义社会政治生活的主题提供了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