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给我提供几篇合同法的书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8: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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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研究》共分四卷,前两卷主要探讨总则问题。本卷作为《合同法研究》的第一卷,主要涉及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合同的成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以及合同的效力,至于总则部分的其他重要内容,则见诸于第二卷。

《合同法》的颁布使学术研究有了归依,而不至纠缠于一些抽象的他国法律问题之中,各说各话。法学作为与实践密切相连的科学,必须经历对法条的条分缕析,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了严密的概念体系之后,才谈得上对其的批判。中国民法学起点较低,研究还很不深入,概念体系远未臻精致,因而建构重于解构。摒弃浮躁与好高骛远的心态,踏踏实实的做一些阐释、梳理的工作,是极为必要的,《合同法》的颁布为此提供了可能。但它也可能成为一种束缚,使学术研究变成法条释义,止于通说,浅尝辄止。所以如何在法条与理论之间找一个平衡点,使学术研究既有现实的针对性,又有理论的开拓性,“虚实相间”,就变得极为重要。

本书就是二者完美结合的典范,它并非是不分重点的条文阐释,而是突出所分析问题的现实性、疑难性以及前沿性。如其对合同调整对象的分析,既将行政合同拒之于“合同法”的门外,保证了合同法的纯洁性,而不至成为大杂烩;又使合同的调整范围不限于债权合同,从而扩大了其适用范围,不至人为的留下漏洞。针对现实生活中大量的合同无效导致的无效率,倡导英美法的“合同法是创造财富的法律”的理念,提出了鼓励交易的原则。此外,诸如格式条款、合同形式的分析都是极具现实针对性。可以说,其分析的过程,既是批判的过程,又是建构的过程。与现实性密切相连的是疑难性。利他合同在当事人间的效力如何,它有没有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合同成立中的要约、承诺、合同形式实践中也是问题多多,对此,作者都从合同法基本原理的角度进行了详尽的分析,使人豁然开朗,如沐春分。本书还对合同法领域的前沿问题进行了分析,如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通讯以及电子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数据电文的合同形式甚至出现电子商务,对传统合同法理论构成一定的冲击;此外,合同义务的扩张,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交错及相互渗透,第三人侵害债权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发展,无不冲击着既有的合同法体系。这些问题一直萦绕于作者的心中,作者对其的思考也一直没有中断,本书可谓是此前思考成果的一次总结。而现实性、疑难性以及前沿性三者之间又是密切联系,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