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找一本书,有知道的能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6:17:32
谁知道那有这本书,财会[2001]61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或是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会〔2001〕6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会计核算,提高事务所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事务所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为实现原事务所财务会计核算办法向《企业会计制度》的平稳过渡,保证《企业会计制度》的实施,我们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请事务所遵照执行。律师事务所可参照执行。事务所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本规定后,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财政部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事务所应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范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和记录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二、事务所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作如下调整:
  (一)增设“2333职业风险基金”科目
  “职业风险基金”科目核算事务所按规定提取的用于职业风险赔偿的准备金。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时,借记“管理费用——职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事务所依法赔偿时,借记“职业风险基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所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不足以赔偿时,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在“管理费用”科目下设置“职业责任保险费”明细科目
  “管理费用——职业责任保险费”科目核算事务所为抵御风险、保护有关当事人的利益而支付的各种保险费。事务所支付职业责任保险费时,借记“管理费用——职业责任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