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要从开发商交搂时间开始收物业管理费合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02:27
我买一户房还没有办理入火手续,物业公司要从开发商交楼时间开始收管理费合理吗?

一般来说如果你在办理交房手续前,你会去先看看你的房子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你的房子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并且严重影响到你的居住使用的话,那你可以申请单方面解除合同,如果是一般的质量问题,你可以叫开发商帮你来修理,直到没有问题。一般来说这样的情况交没有办理完交房手续。那自然是不用付物业管理费。
如果你觉的房屋质量也没有什么问题,那应该在预售合同里开发商规定了交楼的最后时间,如果你交了房子以后会付进户费用(其中包括前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是合理的),如果你超过了规定的交房时间没有过来办手续,那物业管理费是从最后的时间来算(一般开发商都会留一段时间给客户)

是合理合法的.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所以现在你知道是合理合法的了吧.

一般是按合同约定的。在买卖合同一般都有约定:买房在收到开发商入伙通知书后15天内办理入伙手续。过期不办也要收取管理费的。回去看看你的合同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