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转帐支票,对方票据未达.列入其他应收款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22:46:45
我企业开出转帐支票,付当地政府组织的慈善捐款,对方票据未达.列入其他应收款对吗?这样的捐款可以税前抵减吗?

慈善捐款应入"营业外支出",至于税前列支一般是不能,因为捐赠单位并不是正规的慈善机构

你是说他们收到你们的款项后应该开一些票据给你们入账,但是票据没到呢,可以列入其他应款,但是税前扣除就不能了, 但是好像不是绝对的,你可以问下一税务局

公益求济性捐款应该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但你列为其他应收款 真是说不过去,恐怕到山无棱、天地合的时候也得挂在帐上。应该记入“营业外支出”
税务机关让列支就列支,不让列支就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交税就行了。

呵呵,QQ上登了几篇关于慈善的文章,政府就要企业跟他们”慈善慈善“了
对方票据未达是什么意思,又不是他们跟你们捐钱!你的票据开出了,你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就好了。
我明确地告诉你,这笔款是不能税前列支的,因为去年我们单位捐了钱的,哈哈,最后我们税前列支被查出了问题,你算遇到我了,才经历过,所以有把握跟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