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懂法律的朋友请帮个忙 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8:21:45
如果老人的房产被留在身边的儿女转为自己的财产(不知道当初老人是不是愿意)但以前是老人自己的 因为觉得儿女不孝顺 想把房产要回来 握在自己手里 还能不能要回来

你好:
一、这要看当初过户房产时是否经过老人同意了,是否采用了欺骗的手段。
二、老人如果同意,这就可能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在儿女孝敬老人的前提下,老人将财产赠与儿女,一旦儿女不孝顺了老人可以撤销这种赠与,从而可以将财产要回来。

由于你并没有讲清当时房屋是如何成为子女名下的情况,那么从法律上只能推断为赠与,因为毕竟房屋已经过户,从老人到子女名下了.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要撤销是有条件的,而且还有时间上的限制.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以这个案例中要想撤销赠与估计难度较大.

如还有不明之处 ,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除非儿女对老人有虐待等恶劣行为侵害到老人切身权益,
或是能证明当中有协迫行为。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