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全部是由个人负担的,其金额是否应该全额记在个人帐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23:08
我是一名下岗职工,一直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下岗后原来由单位负担的那部分和我个人应交的保险金额现在都是我个人承担,但记入我个人帐户的金额只有我个人应承担的那一部分钱,我看到有关养老保险实行办法上说:“投保人未满60周岁死亡,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息,退还其法定继承人”。我想问这里所说的“其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是否包括我帮单位缴纳的那部分钱?

感谢知情人仕能帮我解释一下,非常谢谢!!!
我原来在粮食局上班,下岗时,单位采取的是一次性买断政策,我想应该和单位没有关系了吧。我还想请教一下,象我这样的情况应该怎样去买养老保险金?有没有必要还去买养老金?因为我觉得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划算了。谢谢

投保人未满60周岁死亡,按现行的政策只能够领取个人帐户的本息,其他的为社会统筹。
买断工令的已和原单位无有关系,所以要想60岁退休后享受社会养老金,必须自己交纳,(原单位所交纳的和自己要交纳的,总和为当地年平均工资的20%),社会养老金不同于商业养老保险,我看还是交纳为好,退休以后可以按月领钱,没有后顾之忧。

不包括。但是你不应该自己全部缴纳,你虽然下岗但仍然是单位职工,单位就应该为你缴纳保险。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承担以前和以后的应负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