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区里丢了自行车,能告物业失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2:18:11
昨天我的自行车刚丢,入住小区三年丢了三辆,后来我干脆把他停在保安门前,可最后还是丢了,去找华联新世纪物业公司,他们却推得一干二净,说什么我们没有交存车费,他们不负责,让我去找派出所,大家想想,现在汽车丢了都不好找回来,难道我去派出所能解决事情吗,当初我们入住时他们没有说要让我们交存车费啊,在自己的小区里都不能安全的生活,我可不可以告物业公司呢?
去找他们保安班长时,就听说丢自行车那天,有三个保安跑了,我怀疑可能是他们偷的,这能说明是他们失职造成的吗?谢谢!

按最新物权法规定,象您类似的情况,只要能提供丢车是由于保安员失职物业公司过失导致的,如有保安脱岗,人员配备不符等过失行为,完全可以告物业公司。
只是目前在实际案例中,类似举证比较困难。

希望我的回答 对您能有所帮助,谢谢。

可以告。。。
根据什么什么消费者法里有:其实入住他们小区。。他们就有责任对住户的财产负责的。。
如果说他们告诉过你交存车费。你没交。那理论说他们没责任。
但你可以找110告他们盗窃。。(你不交他们偷你自行车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