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法律高手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5:4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实行年度检验制度。企业法人应当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提交年检报告书、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企业法人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
如果一个法人在登记之后,不按期年检,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如果该法人扔然以“法人”的名义对外签定合同,那么该公章是有效力的吗?

我不同意上述意见。

不按期年检只是让企业会承担行政上的处罚甚至更严厉的制裁,但并不影响企业法人所签合同的效力,因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工商部门的规定只是部门规章,根本不是行政法规,如果因此认定合同无效,那即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1、对于不按期年检的企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 第十八条规定 企业无正当理由在3月15日前未报送年检材料的,由登记主管机关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年检截止日期前未申报年检,属于公司的,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的,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非法人经营单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该法人仍然以“法人”的名义对外签定合同,是违法的。因为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企业未参加年检不得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对年检截止日期前未参加年检的企业法人进行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仍未申报年检的,吊销营业执照。

会被吊销营业执照。所签合同会被认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