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该负法律责任么?请帮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9:57:11
一个父亲在他女儿初三,儿子初一那年离家与一个少数民族的女人同居,并育有一女,而且从那以后就没有养育原配的孩子,也没拿生活费给原配,几年来,两个孩子都是靠他们的母亲给别人做临时工赚取生活费,幸亏,遇上村里的土地被征用,靠那些土地征用费才能供两个孩子上学,虽然那些土地征用费也有那个父亲的份(土地征用费是按人口分的),但是,现在,问题来了,他们的房屋也要被征用了,而政府说只能那个父亲(也就是户主)才有资格拿赔偿费,现在,他的原配即孩子,应该怎么办才能得到法律的帮助?
那个女的知道他已婚,刚开始,我母亲有去区局计生办告发,但是,不了了之...而且,他打过我母亲,所以,这几年,我们都在忍让,就是怕如果做了什么,他又会伤害我们..可是现在如果房子的赔偿款没分给我们的话,我们没地方住了,所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补充:对于征地的补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可以一人一半的。但是对于房屋的补偿款来说,就不一定了,如果这个房子不是你父亲的个人财产,而是结婚后才添置的,或者是在婚前你母亲和父亲共同出资购买的,这样的话,在离婚的时候,补偿款可以分一半给你母亲;如果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那么这个补偿款就是你父亲的财产,你母亲是得不到的。不过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男方有重婚、跟他人同居等行为的的,在离婚的时候要给以女方补偿,补偿的方式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你母亲受到的伤害来确定。所以,现在的问题就是,看你父母双方愿意不原意离婚,如果真的想离婚的话,那么就按照上述方法来分财产,并要求你父亲进行赔偿。如果不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拿这个补偿款重新置房生活。
如果你们条件允许的话,最好请个律师来打这个官司,这样更有利于维护你们的利益。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们好运。

1、这个父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罪,如果他的合法妻子想追究他的责任的话,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如果那个非法的妻子知道这个父亲有了妻子,但仍然与其一起生活的话,那么这个女人也是构成了重婚罪,也可以要求其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她不知道的话,就不构成重婚罪。
2、父亲回来以后,不要提起离婚诉讼,在父亲承担刑事责任坐牢之后,然后以这个父亲的名义领取征地补偿金,以补偿金来维持母女的生活。
针对补偿款的领取,建议向当地的律师进行咨询,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好运。

可以由母亲提出离婚,然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由于一方婚外恋而离婚的,该方少分或者不分得夫妻共同财产。以前的抚养费是不能要回来了,因为抚养费有人身性质,不能向前追要。
如果你母亲愿意,可以向派出所报案,说你父亲重婚。但是要有证据证明你父亲和另外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