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但房产证上是母亲名。原有一证,又发一新证,新证丢,旧证在。⑴新证需补办吗?如何办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05:26

1.需补办。
2.与旧证没有关系,把它拉进来只有增加麻烦。
3.你可以凭新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姓名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到房管部门办理挂失并领证手续,那里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如果记载人是你母亲,你须带上你母亲的死亡证明书。
4.至于继承问题,与此无关,因为牵涉到共同财产分割,按份继承等

需补办。因为你母亲去世,房产权利人已经不存在,同时财产继承已经开始,如果不办理新证,真正的权利人无法确定。
因此要带上你的户口本身份证、你母亲的死亡证明(或者凭户口上派出所对你母亲死亡后的注销户口记录)、原房产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涉及到财产继承问题,所以应该补办才是啊。

应声明丢失房产证作废,然后补办.如无遗嘱,按继承法办.